27.62

多积财而羞无有,重民任而诛不能,此邪行之所以起,刑罚之所以多也。

义理分析

此章以极简的判断指出「邪行」产生的社会根源,全文不过二十五字,却切中了先秦社会乃至一切治理困境的要害。荀子 先生指出了两种制度性的错误:一是社会以积财为荣、以无财为耻,二是对民众施加过重的义务却惩罚无力完成者。这两种错误的叠加,必然导致邪行盛行、刑罚繁多。

「多积财而羞无有」——这是对社会价值观的批判。当一个社会将财富积累视为最高价值,将贫穷视为耻辱时,人们必然不择手段地追求财富。因为贫穷不再仅仅是物质上的困乏,而是道德上的缺陷——穷人被视为可耻的人。在这种价值体系下,为了避免「羞耻」,人们自然会采取一切手段来积累财富,包括违法犯罪。

「重民任而诛不能」——这是对治理方式的批判。当政权对民众施加过重的徭役、赋税和各种义务,而对无力完成者又施以严厉惩罚时,民众就被逼入了绝境:完成不了任务会被惩罚,逃避任务也会被惩罚——唯一的出路就是铤而走险。这实际上是制度逼迫人民犯罪,然后再惩罚他们的犯罪行为,形成一个恶性循环。

「此邪行之所以起,刑罚之所以多也」——结论一针见血:邪行不是因为人性本恶而产生的,而是因为错误的社会价值观和治理方式逼迫出来的。刑罚的增多不是因为人民变坏了,而是因为制度本身在制造犯罪。这是对法家「以刑去刑」理念的根本否定。法家认为严刑峻法可以遏制犯罪([韩非子·六反]),荀子 先生则指出,如果不改变产生犯罪的社会条件,再严厉的刑罚也只能越来越多,因为犯罪的根源从未被触及。

此章与 [27.60] 的义利论形成完美的呼应。[27.60] 从理论上指出「利克义者为乱世」,此章则从社会现象上描述了「利克义」的乱世是什么样子:人人以积财为目标、以贫穷为耻辱,官府对人民横征暴敛却又严惩不贷——这就是「利克义」的具体图景。[27.60] 说「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」是治世的制度安排,此章的「多积财而羞无有」则是乱世的价值倒错:在治世,「羞」的对象是利(以逐利为耻);在乱世,「羞」的对象变成了无有(以贫穷为耻)。一个「羞」字的对象之转移,就是治世与乱世的分野。

此章的思想在 [27.63] 中得到进一步的展开。[27.63] 引用民间谚语「欲富乎?忍耻矣!倾绝矣!绝故旧矣!与义分背矣!」——这正是「多积财而羞无有」的社会后果:当全社会以财富为唯一标准时,人们为了致富而忍受耻辱、断绝亲友、背弃道义。从 [27.60][27.62][27.63]荀子 先生完成了一个「理论→诊断→症状」的完整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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