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.67

以贤易不肖,不待卜而后知吉。以治伐乱,不待战而后知克。

义理分析

此章以对仗工整的两个判断,表达了一个坚定的政治信念:正确的政治行为具有内在的确定性——以贤才替换庸才,不需要占卜就知道结果是吉利的;以治理有方的国家讨伐混乱的国家,不需要开战就知道结果是胜利的。

「不待卜而后知吉」和「不待战而后知克」——两个「不待」把一种理性主义的确信推到了极致。在先秦社会,占卜是一切重大决策(包括人事任命和军事行动)的标准程序。但 荀子 先生说,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占卜——它们的结果是由事理本身决定的,而不是由神秘力量决定的。以贤替不肖,必然带来好的结果,这是人事的内在逻辑;以治伐乱,必然取得胜利,这是政治的内在逻辑。求诸鬼神不如求诸人事。

这一立场与 荀子 先生在 [荀子·天论] 中的理性主义思想完全一致。天论主张「制天命而用之」,否定天象占卜对人事的影响;此章则在政治实践层面否定了人事占卜的必要性——政治决策的优劣可以通过理性分析来判断,不需要诉诸超自然的指引。

此章的论证逻辑建立在一个隐含的前提之上:贤与不肖、治与乱之间存在确定的优劣关系。这个前提看似不言自明,实际上蕴含着 荀子 先生一个重要的哲学立场——道德和政治的判断是可以客观化的。什么是「贤」,什么是「不肖」,什么是「治」,什么是「乱」,不是见仁见智的主观判断,而是可以依据明确的标准来确定的客观事实。这种对道德判断确定性的坚信,是 荀子 先生区别于道家相对主义([庄子·齐物论])的根本所在。

此章与 [27.61] 的「文王诛四,武王诛二」形成紧密的呼应。文王 武王 之所以能屡战屡胜,正是因为他们是「以治伐乱」——他们的胜利不是偶然的军事成功,而是道义上的必然。同样,[27.66] 的「主道知人」也是此章的直接前提:一个「知人」的君主自然会「以贤易不肖」——因为他能识别谁是贤才、谁是庸才,并做出正确的人事安排。

「不待卜」三字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。在先秦政治实践中,占卜有时被用作推卸决策责任的工具——统治者把困难的决定交给龟策,以「天意如此」来为自己的选择辩护。荀子 先生否定占卜的必要性,实际上是在要求统治者为自己的决策承担全部责任:你选择任用谁、攻伐谁,是你自己的判断,不能推给鬼神。这与 [27.65]「天之立君以为民」的精神一致——君主的权力来自服务人民的责任,这种责任不能外包给超自然力量。

此章还可以与 [27.59] 的「亡箴」比喻做一个有趣的对照。[27.59] 讨论的是认知活动中的不确定性——寻找丢失之针,终日不得,偶然才见。但此章讨论的是政治判断中的确定性——以贤替不肖,结果是确定的。两章放在一起,暗示了一个区分:在具体的认知活动中,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是无法避免的;但在基本的价值判断和政治原则上,确定性是可以达到的。你可能不知道针掉在哪里,但你一定知道贤人比庸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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